締約學校申請截止日期 | 05-01 / 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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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德語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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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學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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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期 | 112,01 |
期間 | 一學期 |
開放申請 | 大一,大二,大三,大四,大五,大六,大七,碩一,碩二,碩三,碩四,碩五,博一,博二,博三,博四,博五,博六,博七 |
學期 | 112,01 |
期間 | 一學年 |
開放申請 | 大一,大二,大三,大四,大五,大六,大七,碩一,碩二,碩三,碩四,碩五,博一,博二,博三,博四,博五,博六,博七 |
交換名額 | 1 名 |
IELTS 成績 | 讀 聽 說 寫 總分 |
備註 | 學生出國期間依教務處註冊組學生出國選修課程實施辦法辦理學雜費等項目繳費,其餘費用自理或依兩校合約規定辦理 本處薦送接收單位為非商院單位,限制不得修習商院課程 |
德語 成績證明 | 國際標準成績(檢定等級須B1以上),或學分數證明(須達28學分以上) |
組別 英語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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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學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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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期 | 112,01 |
期間 | 一學期 |
開放申請 | 大一,大二,大三,大四,大五,大六,大七,碩一,碩二,碩三,碩四,碩五,博一,博二,博三,博四,博五,博六,博七 |
學期 | 112,01 |
期間 | 一學年 |
開放申請 | 大一,大二,大三,大四,大五,大六,大七,碩一,碩二,碩三,碩四,碩五,博一,博二,博三,博四,博五,博六,博七 |
交換名額 | 0 名 |
TOEFL iBT成績 | 總分 88 |
IELTS 成績 | 讀 聽 說 寫 總分 6.0 |
備註 | 學生出國期間依教務處註冊組學生出國選修課程實施辦法辦理學雜費等項目繳費,其餘費用自理或依兩校合約規定辦理 該校英語課程多以商院及社科院提供居多;本處薦送接收單位為非商院單位,限制不得修習商院課程 |